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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社会现象是怎么了?闲来无事,看到都网有关房屋强拆的帖子,各种说法都有,细细想来,的确令人惊叹反正莫事,咱们就来探讨一下这个本人觉得相当严重的一个社会问题。
我的观点是不站任何一边哈,就说说相互的问题。个人觉得吧,那种贪得无厌的老百姓,为了多赔点钱,在相关部门的三声五令下,依然三五两天的抢搭乱建,这叫顶风作浪,该拆,即使跳楼都该拆,作为一个中国公民,必须要拥护共产党,支持国家建设嘛,这种现象就是在给政府添乱,必须严打。但是...但是...何为违建?何为强拆?也请相关“专家”,相关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。五年前,十年前,在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的干预下的搭建,叫违建吗?对于一个没有一技之长的老百姓家庭,没有了土地,全家人打工幸苦的挣点钱,搭一点房屋用于出租,用于自己家庭的生活标准提升,有错吗?或者说自己搭点零时用房使用,哪错了吗?那么,有人又要说,如果,如果在十年前就规划了用地,你这是在规划用地上乱搭乱建了,那么,又请问相关部门,老百姓知道宏观政策吗?你们为什么不把五十年的规划都宣布出来呢?即使...即使这个胳膊扭不过大腿嘛,为什么在已经出台了规划红线的时候,老百姓搭建的时候,你们不予理会呢?有些人又会说,当官和执法人员那么少,哪晓得哪个在搭哦?那又请问你,书记、村长,甚至队长,是干什么的?他们不也都是基层干部吗?不知道上报和反应?如果是在规划区域内的搭建,相关部门为什么当时不去出面制止或者协调呢?个人觉得,如果有类似情况,相关部门可以出示一张书面形式的通知,或者通告吧,明确的写上,该用房在需要拆迁时,不予赔偿,如果是创收和刚需型老百姓,他肯定会签字认可的,然后他修他的呗,后面哪存在赔偿纠纷和强拆一说?如果是想以拆迁谋利的,当然不敢签这个字,那肯定在他有这个萌芽的当初,就断了这条路呀。该制止的制止,该强制的强制,哪来的强拆和闹拆一事?至少老百姓当时没有什么经济损失吧?如果在没有任何部门干预或者出面的情况下,别人还明目张胆的修起来了,那请问相关部门,你们居心何在?
最后,呼吁广大老百姓,坚决拥护共产党,支持国家建设,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也倡议相关部门,“犯罪”止于萌芽,请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,严格执法、理性执法,杜绝“擦边球”心理。不要把党、国、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令箭,当官请为民做主!
小编同志,麻烦别改标题哈,你改了味道都变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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